鱼峰区2014年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及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广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类奖补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城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指出,本资金是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根据柳州市的统一规定,每月保教费不高于455元的幼儿园为多元普惠性幼儿园,因此本城区每月保教费不高于455元的民办幼儿园为多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资金是用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和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等工作的奖励补助。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每月保教费不高于455元,解决了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的幼儿园和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的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幼儿园为奖补对象。
二、资金用途。
1.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
2.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校舍修缮等支出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各幼儿园可根据该园所得奖补资金中下拨设备的金额申请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需要采购的教学仪器设备,由鱼峰区教育局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购置。
3.改善办园条件的首先应满足幼儿保教活动条件与教师办公条件的改善。幼儿课桌椅不符合要求的首先更换,幼儿园至少要有办公电脑,幼儿午睡床架必须安全适用;其次是保证幼儿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所必须的电视、电子琴、教玩具等教学仪器设备。
三、资金分配。
(一)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中央下拨的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总额、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奖补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规模 |
等级 |
质量 |
|||
幼儿园班数、人数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城区办园条件督查等级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生师比(含教职员工)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90人以下 |
20 |
优秀 |
60 |
7--9 |
65 |
90--179人 |
40 |
良好 |
40 |
9--11 |
40 |
180人以上 |
60 |
达标 |
20 |
11--13 |
20 |
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金额=在园幼儿数×(规模生均奖补金额+等级生均奖补金额+质量生均奖补金额)
(二)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根据中央下拨的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总额,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情况,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办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奖补金额,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收费 |
规模 |
等级 |
|||
保教费标准(元/生/月)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数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城区办园条件督查等级 |
生均奖补金额(元) |
不高于280 |
120 |
150人以上 |
130 |
优秀 |
105 |
281—350 |
100 |
100—150 |
120 |
良好 |
80 |
351—455 |
80 |
50—100 |
110 |
达标 |
50 |
|
|
50人以下 |
100 |
|
|
某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幼儿园奖补金额=在园幼儿数×(收费生均奖补金额+规模生均奖补金额等级+等级生均奖补金额)
四、资金管理
(1)各普惠性幼儿园必须签订《关于2014年学前教育奖补类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并按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
(2)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对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台账。
(3)奖补资金到账后,各幼儿园应及时组织实施,并于实施完结后2周内报送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和相关财务票据复印件至区教育局备案留存。
(4)奖补资金由区教育局负责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我区财政、教育、物价、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各幼儿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据、合理,检查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5)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视情况追缴专项资金、减少或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补助,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
二Ο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