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7-12 11:00   

一、政策背景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不惜代价搜救被困人员,妥善做好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科学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因伤致残和死亡。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6日,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介绍,经过紧急救援,5月6日3时,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现场搜救工作结束,事故现场被困、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共救出10人,遇难53人,损失极为惨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并根据《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柳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鱼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确保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的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治到位。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排查摸底,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初步判定。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

《行动方案》的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全面摸底、安全鉴定、风险管控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

1.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全面摸底摸底,建立自建房分类台账,准确掌握全市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基础数据。

2.2023年6月30日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摸底中初步判定具有风险隐患的其他自建房(即不在“百日行动”排查范围内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3.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摸底要全过程落实风险管控要求,排查发现一处自建房风险隐患,立即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百日行动”

2022年6月至9月,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各镇(街道办)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涉及自建房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彻底整治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一栋一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要建立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根据危险程度、使用特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意愿等实施分类整治。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2.加强日常检查。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日常巡查检查机制。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房屋清查力度,对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按照“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4.强化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挂靠、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鉴定企业出具虚假报告、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处理好房屋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切实加强危旧直管公房管理,高效有序推进房屋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城市更新,探索做好历史遗留、集中连片、风险突出的自建房“重灾区”整体整治。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文字解读

《鱼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不惜代价搜救被困人员,妥善做好安抚安置等善后工作;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科学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因伤致残和死亡。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督促各地深入排查整治建筑行业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6日,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介绍,经过紧急救援,5月6日3时,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现场搜救工作结束,事故现场被困、失联人员已全部找到,共救出10人,遇难53人,损失极为惨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并根据《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柳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鱼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开展以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为核心的“百日行动”,确保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的排查到位、管控到位、整治到位。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排查摸底,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初步判定。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

《行动方案》的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全面摸底、安全鉴定、风险管控等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其中:

1.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全面摸底摸底,建立自建房分类台账,准确掌握全市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基础数据。

2.2023年6月30日前,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摸底中初步判定具有风险隐患的其他自建房(即不在“百日行动”排查范围内的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3.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摸底要全过程落实风险管控要求,排查发现一处自建房风险隐患,立即落实相应风险管控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百日行动”

2022年6月至9月,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开展分类整治,确保管控到位。各镇(街道办)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涉及自建房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彻底整治隐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一栋一册”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要建立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根据危险程度、使用特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意愿等实施分类整治。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2.加强日常检查。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属地负责、部门协同的日常巡查检查机制。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房屋清查力度,对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按照“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4.强化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加强行业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挂靠、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鉴定企业出具虚假报告、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处理好房屋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切实加强危旧直管公房管理,高效有序推进房屋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城市更新,探索做好历史遗留、集中连片、风险突出的自建房“重灾区”整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