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4-12-02 10:00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食盐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行业,食盐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了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食盐应急供应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在非常时期市内居民和食品企业的食盐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柳州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起草了《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正文共分为九个章节三十五条,分别是总则、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启动应急预案条件、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划分、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奖惩制度、附则。具体是:

(一)总则

明确了编制的目的、依据、使用范围以及工作的原则。本预案根据《柳州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应对鱼峰区发生的各类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

明确了成立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区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储备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承担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包括食盐价格监测,食盐应急运输,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食盐的储备、供应和调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规定了须启动应急预案的五类条件:一是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业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等通知;二是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三是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四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食盐抢购,导致食盐价格上涨或出现大范围食盐供应脱销的;五是其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四)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划分

明确了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为Ⅰ、Ⅱ、Ⅲ三个级次。Ⅰ级为鱼峰区内3个(含)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Ⅱ级为辖区内2个乡镇、街道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Ⅲ级为辖区内1个乡镇、街道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五)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

明确了重点监测的食盐零售企业在食盐供应出现食盐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断档;由于疫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本地区或全区范围内食盐市场异常波动;食盐零售企业经营的其他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的以上三种所列情形之一时,各乡镇、街道盐业主管部门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处置

明确了在认定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等级为Ⅰ级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属于Ⅱ级或Ⅲ级的,通知并指导各相关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当地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规定了在预案启动后,情况报告、应急值班、保障供应、食盐储备应急启用、调整发运计划、区外食盐应急调运、应急供应运输、应急供应特殊措施、应急响应结束这九项应急处置的工作内容。

(七)保障措施

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一是应急供应期间实行快报制度,每日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食盐和小袋食盐销量、调运量和库存日报表;二是增强应急能力,全区小包装食盐库存要确保不少于上一年度月均销量的储备,在柳州市级常规储备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和极端情况,及时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工作;三是加强查处力度,加强对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利用应急供应销售假冒食盐、哄抬盐价、食盐经销商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四是做好善后工作,动用食盐储备的数量,相关费用使用情况,已动用的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按照规定储备量补齐;五是总结改进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具体工作内容。

(八)奖惩制度

规定了在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工作中有出色完成应急工作任务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有未履行应急工作职责,隐瞒、缓报或谎报情况等六类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食盐专营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明确了该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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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重要性

食盐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行业,食盐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了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食盐应急供应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在非常时期市内居民和食品企业的食盐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柳州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起草了《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以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鱼峰区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正文共分为九个章节三十五条,分别是总则、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启动应急预案条件、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划分、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奖惩制度、附则。具体是:

(一)总则

明确了编制的目的、依据、使用范围以及工作的原则。本预案根据《柳州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制定,适用于应对鱼峰区发生的各类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食盐供应应急联动体系

明确了成立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区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储备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承担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包括食盐价格监测,食盐应急运输,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食盐的储备、供应和调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

(三)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规定了须启动应急预案的五类条件:一是接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盐业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等通知;二是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三是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四是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食盐抢购,导致食盐价格上涨或出现大范围食盐供应脱销的;五是其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四)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划分

明确了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为Ⅰ、Ⅱ、Ⅲ三个级次。Ⅰ级为鱼峰区内3个(含)以上乡镇、街道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引发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Ⅱ级为辖区内2个乡镇、街道或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Ⅲ级为辖区内1个乡镇、街道发生食盐市场异常波动。

(五)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及报告

明确了重点监测的食盐零售企业在食盐供应出现食盐供应紧张,出现脱销、断档;由于疫病、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本地区或全区范围内食盐市场异常波动;食盐零售企业经营的其他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的以上三种所列情形之一时,各乡镇、街道盐业主管部门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处置

明确了在认定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等级为Ⅰ级的,立即启动本预案;属于Ⅱ级或Ⅲ级的,通知并指导各相关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当地食盐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规定了在预案启动后,情况报告、应急值班、保障供应、食盐储备应急启用、调整发运计划、区外食盐应急调运、应急供应运输、应急供应特殊措施、应急响应结束这九项应急处置的工作内容。

(七)保障措施

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一是应急供应期间实行快报制度,每日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食盐和小袋食盐销量、调运量和库存日报表;二是增强应急能力,全区小包装食盐库存要确保不少于上一年度月均销量的储备,在柳州市级常规储备基础上,根据突发事件和极端情况,及时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工作;三是加强查处力度,加强对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利用应急供应销售假冒食盐、哄抬盐价、食盐经销商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四是做好善后工作,动用食盐储备的数量,相关费用使用情况,已动用的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按照规定储备量补齐;五是总结改进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具体工作内容。

(八)奖惩制度

规定了在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工作中有出色完成应急工作任务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有未履行应急工作职责,隐瞒、缓报或谎报情况等六类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食盐专营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明确了该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