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18年柳州市、鱼峰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区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以10月31日为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项目进度、保证措施等)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给区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三、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1.2018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18年鱼峰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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