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18〕3号 关于下达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8-02-11 09:17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18年柳州市、鱼峰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区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于228日前将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以1031日为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项目进度、保证措施等)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给区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三、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1.2018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18年鱼峰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182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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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民办实事

鱼政发〔2018〕3号 关于下达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18年柳州市、鱼峰区两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区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于228日前将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以1031日为完成时限倒排工期)、项目进度、保证措施等)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给区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三、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1.2018年柳州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2.2018年鱼峰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182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