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16〕37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8 10:4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桂三支一扶办〔2016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经研究决定:20167月开始,各服务单位承诺给予柳州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从原来的不低于4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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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16〕37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广西“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期间服务单位生活补贴最低发放标准的通知》(桂三支一扶办〔2016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经研究决定:20167月开始,各服务单位承诺给予柳州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补贴从原来的不低于4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请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