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公开有规范,群众办事变简单
来源: 政管办  |   发布日期: 2020-11-18 11:35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的重要举措,让企业、群众“办事简简单单,全程明明白白”。

围绕“推进更高质量公开,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未来三年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11项重点工作;制定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27项具体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强化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到2020年底,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政府”)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布实施后,推动形成了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基层政务公开格局,优化了政府信息管理、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流程。一方面政府部门能够明晰统一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事项的清单、渠道和时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另一方面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基层政务公开

“政”在公开有规范,群众办事变简单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柳政管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提高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的重要举措,让企业、群众“办事简简单单,全程明明白白”。

围绕“推进更高质量公开,争创政务公开示范”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未来三年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等11项重点工作;制定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27项具体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强化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监督检查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到2020年底,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政府”)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编制完成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布实施后,推动形成了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基层政务公开格局,优化了政府信息管理、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流程。一方面政府部门能够明晰统一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事项的清单、渠道和时间,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另一方面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