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发布日期: 2019-12-24 17:07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已于近日公布。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唐军】首先感谢国新办举办这次政策例行吹风会,使我们有机会就“证照分离”改革与大家见面交流,还要特别感谢各位记者亲临现场。下面我先把“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压减行政许可。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先后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企业获得感,主要是:纳入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仅占总量的约五分之一,改革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改革系统集成不够,信息归集共享、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企业获得感。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强化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研究完善改革制度设计,形成改革总体方案。在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决定后,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批,11月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作出重要批示。为推动工作落实,12月2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韩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勇、肖捷国务委员出席会议。 

  这次改革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有三方面: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我们把这四种方式称为“进四扇门”。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推动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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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已于近日公布。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唐军】首先感谢国新办举办这次政策例行吹风会,使我们有机会就“证照分离”改革与大家见面交流,还要特别感谢各位记者亲临现场。下面我先把“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压减行政许可。2015年以来,国务院决定对部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先后在上海浦东新区试点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企业获得感,主要是:纳入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仅占总量的约五分之一,改革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改革系统集成不够,信息归集共享、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企业获得感。对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的现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等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坚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强化问题导向、重点突破,研究完善改革制度设计,形成改革总体方案。在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授权决定后,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批,11月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作出重要批示。为推动工作落实,12月2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韩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勇、肖捷国务委员出席会议。 

  这次改革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通过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次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安排有三方面: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我们把这四种方式称为“进四扇门”。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为备案8项,实行告知承诺60项,优化审批服务442项。三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规范企业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推进改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推动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来源: 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