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柳政办〔2024〕1号),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形成《鱼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鱼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鱼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