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新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用柳州”品牌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优化信用平台数字化支撑体系
(一)提升信用信息系统服务能级。深化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提升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多元数据融合处理和应用服务支撑能力。加强“信用中国(广西柳州)”网站建设,强化信用政策发布和解读,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息查询和修复等基础功能,提升信用服务应用水平。搭建全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共性支撑体系,将查询守信激励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嵌入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消防安全、政府采购、纳税、市场监管、公务用车等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流程,实现信用数据查询、信用应用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柳州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推动信用数据资源有序归集共享。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更新完善我市信用数据目录,依法依规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情况下,以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为导向,合理拓展信息归集范围,加大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生态环境、行政强制、司法判决及执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知识产权、公积金、社保、仓储物流、进出口、荣誉表彰等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力争2024年全市信用信息归集量累计超1.2亿条。拓展全市行政管理信息公示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十公示”,每类上报信息合规率达100%;持续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质量,确保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100%。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准确赋码、重错码纠错等工作,按照“谁赋码、谁纠错”的原则,切实降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至万分之一以下,杜绝重错码增量。〔责任单位:市委编办(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民政局、行政审批局,市中级法院,柳州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柳州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各行政职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强化技术保障。持续完善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广西柳州)”网站功能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三级保护认定和密码测评,提升信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健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及处理机制,完善信用网站内容审核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大数据发展局)
二、推动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
(四)加大信贷金融服务支撑产业创新。聚焦重点行业,研究制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白名单”,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等信贷风险分散机制,有效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支持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上下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存货及仓单质押融资等信贷服务。发挥科技型企业融资专项机制作用,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组织遴选科技型企业并向金融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推送,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做好信贷、债券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数字信用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资源整合,优化“绿柳通”平台功能,更好发挥信用数据集聚效应,持续推动信用建设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广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鼓励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绿柳通”平台联合建立预授信模型,加快“信易贷”产品的开发和投放。积极引导本地存续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在“绿柳通”平台实名认证,注册量占比达10%以上。全面推动“桂信融”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平台征信促融作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
(六)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建档,持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创建和评定工作。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等作用,拓宽农村产业经营户融资渠道。释放“桂惠贷”政策红利,支持投向涉农领域的支小、支农再贷款,持续做好小额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农业产业项目主体通过“桂惠农”平台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加大农业产业项目信贷投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柳州监管分局〕
三、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服务模式
(七)积极培育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体系,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信用查”APP,支持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开展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加快农贸市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全市规范化农贸市场“十个一”建设,创建一批市场经营诚实守信、百姓满意星级农贸市场。健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创新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改革试点,会同金融部门拓展“个私主题银行”新网点4家以上。建立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全市展览机构信用档案,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柳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筹建,结合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快速维权机制,缩短产业创新中主体专利审查周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八)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场景建设。加强信用数据在跨部门综合监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重点领域,开展35个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场景建设,梳理一批新的信用应用场景。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信用应用,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九)打造信用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深化开拓柳州螺蛳粉国际市场,支持柳州螺蛳粉生产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开展商标国际注册、申办中国贸促会企业基础信用认证等,打造“柳州螺蛳粉”国际品牌。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培育和服务力度,完成3家以上企业高级认证培育。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柳州海关,市贸促会〕
四、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十)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实行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积极推进“银税互动”,推动提高我市A级纳税人企业占城市注册企业占比。开展工程建设承诺制守信反馈试点,明确承诺事项和办理标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督企业信用评估。持续推行标准化地址登记改革,扩大“承诺即入+核验+‘双随机’抽查”的全生命周期标准化地址登记改革应用。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力度,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柳州市税务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一)持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5个领域使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在全市36个主要执法领域逐步推行经营主体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集中推进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保障、生态环保、价格、统计、政府采购、交通运输、税收管理、进出口、文化旅游、养老托幼、知识产权、卷烟零售、科研活动、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稳妥有序推进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综合运用国家推送的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进行信用监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民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柳州海关,柳州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行政职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二)落实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依托“信用中国(广西柳州)”网站、“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部门等渠道建立完善违约失信投诉专栏,畅通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持续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专项行动。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指导督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及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健全完善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访局、大数据发展局,市12345热线中心,市中级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三)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规范失信约束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坚决杜绝信用措施泛化滥用。建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时同步做好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完善政务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及退出机制,督促引导政务失信主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进行信用修复,及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理信用主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义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各行政职能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五、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信用专题工作推进会,各县(区)、新区全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将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新区要将信用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工作目标,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分别于7月15日、12月25日前将半年及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督查考核问效。将信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围绕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落实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在全国261个地级市(非省会城市)保持前100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通报。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新区信用工作牵头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绩效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十六)深化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进诚信教育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让诚信观念深入人心。积极开展信用法规、信用建设和征信知识系列宣讲培训,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受众,重点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理论、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水平,全面提升公职人员和重点人群诚信意识。深入推进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讲好“信用柳州”故事。2024年各单位至少开展4次诚信文化宣传活动;各县(区)、新区至少开展6次诚信文化宣传活动、2次信用修复专题培训,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信要求,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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