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8 11:00   

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具体职责和相应制度机制;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配备条件和任职资格;

3.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排查风险、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并形成相应的记录、报告、纪要;

4.明确相应保障措施

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发现潜在风险时有权提出否决建议;要求企业组织培训;要求企业提供相应保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5.明确相应法律责任

规定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罚则。

二、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 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 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三、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 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 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 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 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是什么?

1.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2. 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五、食品安全员的职责是什么?

1.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2.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4.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5.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6.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六、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到哪几点?

1. 抓住“三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配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发挥作用。

2. 管好“三件事”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防控清单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实行零报告);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排查,消除隐患);

月调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进行调度)。

3. 健全“三本账”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七、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吗?

答:可以。

问: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有规定吗?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问: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企业,是否可以保留其原有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答: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可保留企业原有的部门和人员配置,但要确保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相应职责。

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是否需要改变?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加大管控、排查和调度频次,但不能低于此要求。企业可以将原有的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继续执行。

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制度?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问: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随机考核,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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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政策解读

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具体职责和相应制度机制;

2.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并明确配备条件和任职资格;

3.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食品安全总监每周排查风险、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并形成相应的记录、报告、纪要;

4.明确相应保障措施

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在发现潜在风险时有权提出否决建议;要求企业组织培训;要求企业提供相应保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

5.明确相应法律责任

规定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情形和相应罚则。

二、哪些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1.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2. 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3. 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4.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5.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 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

三、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

2. 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 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4. 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5. 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食品安全总监的职责是什么?

1.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2. 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 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5.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6.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五、食品安全员的职责是什么?

1. 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2.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4.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5.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6. 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六、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做到哪几点?

1. 抓住“三类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配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发挥作用。

2. 管好“三件事”

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防控清单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实行零报告);

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排查,消除隐患);

月调度(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进行调度)。

3. 健全“三本账”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七、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吗?

答:可以。

问: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有规定吗?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问: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企业,是否可以保留其原有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答:对于已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可保留企业原有的部门和人员配置,但要确保可以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相应职责。

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原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是否需要改变?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加大管控、排查和调度频次,但不能低于此要求。企业可以将原有的制度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继续执行。

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制度?

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问: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未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随机考核,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