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管发〔2021〕8号 关于印发《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9-30 11:00   

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人社局、网格办、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

现将《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鱼峰区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力争排名靠前,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实现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为一个环节,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开办企业“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3.0版。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优拓展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企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1.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登记(含企业社保和医保开户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印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措施:一是线上“一个平台、一次填报”。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办企业一窗通”专窗,整合各部门的业务表单,打通各业务部门数据接口,实现开办企业单点登录。申请人仅需登录一个平台即可一次性填报申请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等信息,同时实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与企业开办环节无缝对接,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是线下“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开办企业专区功能,优化企业服务方式,增配综合窗口人员,负责统一对外服务,实现“一窗进、一窗出”;涉及开办企业事项的业务部门人员转驻后台,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和服务。通过前后台全程无缝对接,实现开办企业“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办结。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实现企业员工参保、参缴登记“秒批”。企业登录“一窗通”平台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或已有员工信息等内容,无需另行登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员工参保参缴信息经过后台数据共享对比后推送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无需人工核对,自动及时生成。

具体措施:依托“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员工参保、参缴登记“秒批”。

(牵头单位:人社局、医保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3.优化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流程,依托广西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预约系统,针对符合开户条件、通过开户预约系统申请开户且正式开立成功的企业,商业银行确保实现2小时内办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具有收付款功能。

具体措施:通过公布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的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等措施,针对符合开户条件、通过开户预约系统申请开户且正式开立成功的企业,商业银行确保实现2小时内办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具有收付款功能。

(牵头单位:市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二)压缩企业开办环节

4.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为一个环节,与银行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保和医保备案登记、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开办企业实现“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

具体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企业开办效能,整合工作环节,压缩工作时间,实现企业开办“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公安鱼峰分局、人社局、网格办、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三)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5.我区范围内继续执行向新设企业免费赠送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政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提供“照、章、票”免费邮寄服务。

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通知》(〔2019〕224号)文件关于新办企业免费赠送4枚印章政策。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新设企业自愿选择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的,免费领取税务UKey。

具体措施:鱼峰区税务局做好新设企业发票申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和鼓励新设企业及时申领发票,对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实行免费赠送税务Ukey,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行税控盘费用税后抵扣。

(牵头单位:鱼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7.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新设企业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系统自动生成一套包含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申请人凭电子营业执照免费领取。电子印章可在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手机上使用,企业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对电子文档进行盖章。

具体措施:落实自治区有关电子印章政策,提升电子印章使用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不断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公安鱼峰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水平

8.提升新设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

具体措施:完善软硬件设施,鼓励企业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企业设立和变更。强化导办服务,通过设立帮办服务区、配足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督导和开办企业样本核验等多种方式,力争新设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全程电子化率提升至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9.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大力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可程度和使用频次,企业在办理税务涉税、员工就业参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高频事项时,有关各部门承认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无需企业提交实体证照。鼓励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应用。

具体措施:依托相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在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的认可,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10.优化服务企业的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企业银行开户一站式集成服务,通过“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单一窗口统一对外反馈办理结果,发放纸质版营业执照、发票以及实体印章。

具体措施: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纸质版营业执照、发票以及一套免费实体印章的发放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

11.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范围规范化。配合自治区建立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表,将经营范围由登记叙述文字优化调整为登记规范条目,由申请人统一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

具体措施:依托相关自治区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系统,指导申请人统一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服务。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1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国务院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在自治区下发文件后1个月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予以落实,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具体措施:根据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自治区下发文件后1个月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予以落实。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行政权力部门;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13.继续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开展银行网点代理申请企业登记注册。

具体措施: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协调和沟通,逐步增加企业开办银行网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政管办、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提升部门合力,落实专人负责,指定部门专职联络员,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指导

要不断加强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四)强化舆论宣传

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识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月9日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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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鱼政管发〔2021〕8号 关于印发《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人社局、网格办、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

现将《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鱼峰区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便民微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鱼峰区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力争排名靠前,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实现开办企业0.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为一个环节,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开办企业“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3.0版。进一步降低开办企业成本,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优拓展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企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1.实现企业开办企业登记(含企业社保和医保开户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印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0.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措施:一是线上“一个平台、一次填报”。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办企业一窗通”专窗,整合各部门的业务表单,打通各业务部门数据接口,实现开办企业单点登录。申请人仅需登录一个平台即可一次性填报申请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医保备案登记)、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等信息,同时实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与企业开办环节无缝对接,并联办理。(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是线下“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开办企业专区功能,优化企业服务方式,增配综合窗口人员,负责统一对外服务,实现“一窗进、一窗出”;涉及开办企业事项的业务部门人员转驻后台,负责相关事项审批和服务。通过前后台全程无缝对接,实现开办企业“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办结。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实现企业员工参保、参缴登记“秒批”。企业登录“一窗通”平台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或已有员工信息等内容,无需另行登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系统,员工参保参缴信息经过后台数据共享对比后推送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无需人工核对,自动及时生成。

具体措施:依托“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员工参保、参缴登记“秒批”。

(牵头单位:人社局、医保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3.优化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流程,依托广西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预约系统,针对符合开户条件、通过开户预约系统申请开户且正式开立成功的企业,商业银行确保实现2小时内办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具有收付款功能。

具体措施:通过公布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的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等措施,针对符合开户条件、通过开户预约系统申请开户且正式开立成功的企业,商业银行确保实现2小时内办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并具有收付款功能。

(牵头单位:市管局、财政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二)压缩企业开办环节

4.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为一个环节,与银行开户实行联办,同时完成企业社保和医保备案登记、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开办企业实现“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

具体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企业开办效能,整合工作环节,压缩工作时间,实现企业开办“一个平台,一次登录,一次受理,一窗登记,一套材料,七个事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公安鱼峰分局、人社局、网格办、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

(三)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5.我区范围内继续执行向新设企业免费赠送一套四枚“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政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继续提供“照、章、票”免费邮寄服务。

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通知》(〔2019〕224号)文件关于新办企业免费赠送4枚印章政策。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鱼峰分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新设企业自愿选择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的,免费领取税务UKey。

具体措施:鱼峰区税务局做好新设企业发票申领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和鼓励新设企业及时申领发票,对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实行免费赠送税务Ukey,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行税控盘费用税后抵扣。

(牵头单位:鱼峰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7.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新设企业获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系统自动生成一套包含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申请人凭电子营业执照免费领取。电子印章可在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手机上使用,企业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对电子文档进行盖章。

具体措施:落实自治区有关电子印章政策,提升电子印章使用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不断扩大电子印章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公安鱼峰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水平

8.提升新设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

具体措施:完善软硬件设施,鼓励企业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企业设立和变更。强化导办服务,通过设立帮办服务区、配足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督导和开办企业样本核验等多种方式,力争新设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全程电子化率提升至70%以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9.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大力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可程度和使用频次,企业在办理税务涉税、员工就业参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高频事项时,有关各部门承认电子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无需企业提交实体证照。鼓励电子营业执照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应用。

具体措施:依托相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在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的认可,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10.优化服务企业的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企业银行开户一站式集成服务,通过“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单一窗口统一对外反馈办理结果,发放纸质版营业执照、发票以及实体印章。

具体措施: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纸质版营业执照、发票以及一套免费实体印章的发放工作。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政管办;完成时限:2020年7月30日)

11.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范围规范化。配合自治区建立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表,将经营范围由登记叙述文字优化调整为登记规范条目,由申请人统一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

具体措施:依托相关自治区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系统,指导申请人统一从规范目录中自由选择规范条目申请登记,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服务。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1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国务院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在自治区下发文件后1个月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予以落实,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

具体措施:根据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自治区下发文件后1个月内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予以落实。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行政权力部门;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

13.继续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开展银行网点代理申请企业登记注册。

具体措施: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协调和沟通,逐步增加企业开办银行网点。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政管办、人;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提升部门合力,落实专人负责,指定部门专职联络员,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指导

要不断加强对前台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一线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四)强化舆论宣传

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识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月9日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