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就来给大家讲讲“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该如何办理~
适用范围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
设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
2.《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
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条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
申办材料
1.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备注:特殊情况、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在医保目录中有限定支付范围的,可以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3.网上申报:
上传以上材料的原件图片或PDF文件;由他人代办申报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备注: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同时办理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可合并提供材料。
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县区医疗救助经办服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拉到文末可查看地址详情)
网上申报:
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sdt.ybj.gxzf.gov.cn/
2.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zwfw.gxzf.gov.cn/
- 广西医保APP
4.“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
(即时)
↓
受理
(即时)
↓
审核
(8个工作日)
↓
拨付
(4个工作日)
↓
办结
(即时)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受理
(即时)
↓
结算
(即时)
↓
结果反馈
(即时)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拨付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常见错误示例
1.提供的出院记录无医院盖章;
2.申报材料不齐全。
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医疗救助待遇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对象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资格后方可申报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2.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12个工作日办结。
3.办理此项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4.票据遗失怎么办?
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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