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 鱼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4-05-20 09:10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予以免除。民办幼儿园经批准保教费标准超过自治区统一核定的免保教费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幼儿园免除幼儿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九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发放补助金。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在此基础上,优先补助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资助比例约为学校在校寄宿生总人数的65%。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评审→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发放补助金。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所有在校学生,不含县城学校。

实施形式:原则上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不得直接发放补助资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学杂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等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全区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

资助标准: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经批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范围或比例: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奖励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办理流程:

首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前往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签订合同并获得《受理证明》→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贷款发放。

续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线上办理(续贷流程以当年县区资助中心公布的为准)

(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可向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申请。

资助标准:

  1. 自治区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2. 柳州市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标准:除给予自治区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外,我市对柳州市户籍(含所属五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录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学生补助3000元;录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及学科的学生补助2000元;录取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补助1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执行。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八)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2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继续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执行。

办理流程:学生网上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审核→汇总上级审批→资金下达县区资助中心→资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822933

城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629937

鱼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808701

柳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315330

柳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710226

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772-7222527

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6821505

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7613118

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133379

融水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5131033

三江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61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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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公办和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予以免除。民办幼儿园经批准保教费标准超过自治区统一核定的免保教费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幼儿园免除幼儿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九类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发放补助金。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在此基础上,优先补助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民族班学生、库区移民学生、特殊教育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资助比例约为学校在校寄宿生总人数的65%。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

办理流程:宣传发动→申请→资格审查→民主评议、评审→公示、上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发放补助金。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教学点)所有在校学生,不含县城学校。

实施形式:原则上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不得直接发放补助资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低收入对象以及在自治区普通高中民族班就读的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对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学杂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普通高中库区移民子女等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全区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

资助标准: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民办学校经批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范围或比例: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奖励对象范围或比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办理流程:

首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前往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材料→签订合同并获得《受理证明》→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电子回执→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贷款发放。

续贷: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线上办理(续贷流程以当年县区资助中心公布的为准)

(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资助脱贫家庭、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可向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申请。

资助标准:

  1. 自治区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2. 柳州市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标准:除给予自治区路费及短期生活费补助外,我市对柳州市户籍(含所属五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录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学生补助3000元;录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及学科的学生补助2000元;录取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补助1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或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执行。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六)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咨询就读高校。

(八)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

资助对象范围或比例: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2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继续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执行。

办理流程:学生网上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现场审核→汇总上级审批→资金下达县区资助中心→资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822933

城中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629937

鱼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808701

柳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2315330

柳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3710226

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772-7222527

鹿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6821505

柳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7613118

融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133379

融水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5131033

三江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2-861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