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5-01-06 10:37   

一、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第三十三条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或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房和商业、办公仓储等用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 5年,并在本市已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已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以上。

二、公租房需统一申请、统一审核,我市目前没有新批次公租房申请。如果有公租房新批次申请,市住建局将会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如“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请反映人自行关注,届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政策要求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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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 第三十三条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或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房和商业、办公仓储等用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 5年,并在本市已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已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以上。

二、公租房需统一申请、统一审核,我市目前没有新批次公租房申请。如果有公租房新批次申请,市住建局将会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如“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请反映人自行关注,届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政策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