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关于调整全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桂银发〔2024〕96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24日起,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根据《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取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桂市率发〔2024〕3 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23日起,柳州市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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