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市自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通知》提出,今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根据《通知》,本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今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及今年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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