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更新字〔2020〕5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04-03 16:45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自治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事项。国家下达我区并分解至柳州市的改造任务为:134个小区、涉及居民3.03万户,楼房1426栋,总建筑面积223.8万平方米。列入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进度月报工作,于每月27日前向我局城市更新改造科报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月度数据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请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20〕7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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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

柳建更新字〔2020〕5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0年自治区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事项。国家下达我区并分解至柳州市的改造任务为:134个小区、涉及居民3.03万户,楼房1426栋,总建筑面积223.8万平方米。列入国家下达任务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用途,强化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各县区及相关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进度月报工作,于每月27日前向我局城市更新改造科报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月度数据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请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20〕7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