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职工本人签字的《企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单位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的,验原件;
3.如有缴费记录不完整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卡片或转移单,验原件;
4.人事档案,验原件;(已经过档案预审的,需提供档案预审花名册,无需再提供人事档案。)
5.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需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6.在广西区域内实际缴费不足10年,还需提供户口簿(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如未能获取,参保人需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7.新参保企业原离退休人员纳入的,提供:
(1)《改制单位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2)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文件依据,复印件1份;
(3)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前最后一次离退休费调整审批表,复印件1份。
8.改制单位提前退休人员纳入统筹的,提供:
(1)《改制单位等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2)提前退休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3)最新一次退休费审批材料或在职最后一次工资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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