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含中职、技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补贴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是指全日制的高校毕业生与中等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来自脱贫家庭。指申请人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本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本校前或在本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二、补贴标准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本次补贴发放标准为1448元/人。
三、补贴办理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学校于2023年9月11日前,通过查询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等渠道,梳理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名单,同时在学校发布公告,多渠道向毕业生宣传推送政策。
(二)毕业生自愿申请。2023年9月21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校递交下列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生的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四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未递交材料,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补贴无法发放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申请。
(三)学校初审、公示。学校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日(公示时个人身份证号码须隐藏或遮挡部分数字)。公示无异议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于2023年10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报送学校所在地的人社部门。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关于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函》;
2.《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骑缝章,随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3.毕业生递交的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后退回,由学校保管3年)。
(四)复核拨付。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以适当方式向公众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并将补贴一次性拨付至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对未通过复核的,将名单反馈学校并说明原因。
四、毕业生对应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要求
(一)能够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实人员类别身份的毕业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免于提供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由各学校核实身份后出具审核意见。
(二)符合条件但未能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查询到人员类别信息的毕业生,按下列要求提供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身患残疾: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经办银行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所就读学校(或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持有的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居民户口簿》(提供可以看出毕业生与家庭成员的关系页)。
来自脱贫家庭:提供其脱贫攻坚家庭贫困属性或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脱贫户证明》。
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低保待遇证(含起止日期)。
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或孤儿待遇证明(含起止日期)原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交学校查验,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学校在材料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已核”,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各院校要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并按时间要求完成资料的收集、初审和公示工作。对符合补贴条件但明确放弃申请补贴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保留三年备查。
(二)10月9日前,柳州市区所在院校将材料交到市人才中心,各县(含柳江区)所在地院校将材料交到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完成补贴审核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开展补贴发放工作。
(三)求职创业补贴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必须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简称‘一卡通系统’)”拨付。为确保补贴顺利拨付,凡在一卡通系统领取过惠民惠农补贴(学生资助资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等)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在一卡通系统内的银行卡号。
(四)各级有关部门、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教育部门要督导各院校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政策。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办证件或开具相应证明,并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报、网上核查、联网核查。县人社部门、各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人社部门、教育部门、院校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五)各院校于8月30日前将具体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给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
(六)市人才中心联系方式: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蒙连慧,联系电话:2866870;
求职创业补贴QQ群号:709621077。
附件:
1.关于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函(参考模板)
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填写)
3.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学校填写)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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