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人社通字〔2020〕13号 关于开展鱼峰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稳岗 补贴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03-23 09:09   

各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柳州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柳办〔20208号)精神,根据鱼峰区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拟开展鱼峰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稳岗补贴:20202-6月期间赴广西区外出务工或在柳州本市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 

  (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自行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高铁或动车车票二等座实际价格一次性予以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稳岗补贴: 

  1.申报: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有具体单位的,由各村委指导20202-6月期间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每月30日前,将上月务工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及工资凭证(工资单或工资银行进账流水复印件),银行卡账号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没有具体单位的(打零工,领取时薪或每日结算现金),由村委进行核实工资收入并出具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银行卡账号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 

  2.审核: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并填报《2020   月鱼峰区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统计表》(附件3)报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汇同区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评议。 

  3.公示:结果在镇、村委、自然屯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发放: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造册,向扶贫办申请经费下拨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到贫困户存折账户。为能及时发放稳岗补贴,采取按月发放方式,2-6月期间当月发上月补贴。 

  (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 

  1.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可申请交通补贴。由各村委指导填写《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4),连同实名制车票,银行卡账号一并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 

  2.审核: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并填报《2020年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统计表》(附件5)报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汇同区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评议。 

  3.公示:结果在镇、村委、自然屯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发放: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造册,向扶贫办申请经费下拨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到贫困户存折账户。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时间完成申报工作,不能延误,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转移扶贫专项资金现象。审核结果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对群众举报、投诉补贴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2.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3.2020 月鱼峰区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统计表 

  4. 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5.2020年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统计表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鱼峰区扶贫办 

  2020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315日印发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政策通知

鱼政人社通字〔2020〕13号 关于开展鱼峰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稳岗 补贴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各帮扶单位、帮扶干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柳州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柳办〔20208号)精神,根据鱼峰区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拟开展鱼峰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稳岗补贴:20202-6月期间赴广西区外出务工或在柳州本市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 

  (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自行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高铁或动车车票二等座实际价格一次性予以补助。 

  二、申报流程 

  (一)稳岗补贴: 

  1.申报: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有具体单位的,由各村委指导20202-6月期间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每月30日前,将上月务工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1)及工资凭证(工资单或工资银行进账流水复印件),银行卡账号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没有具体单位的(打零工,领取时薪或每日结算现金),由村委进行核实工资收入并出具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银行卡账号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 

  2.审核: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并填报《2020   月鱼峰区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统计表》(附件3)报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汇同区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评议。 

  3.公示:结果在镇、村委、自然屯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发放: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造册,向扶贫办申请经费下拨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到贫困户存折账户。为能及时发放稳岗补贴,采取按月发放方式,2-6月期间当月发上月补贴。 

  (二)外省务工交通补贴: 

  1.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可申请交通补贴。由各村委指导填写《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4),连同实名制车票,银行卡账号一并交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 

  2.审核:乡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初审登记并填报《2020年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统计表》(附件5)报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汇同区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评议。 

  3.公示:结果在镇、村委、自然屯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发放: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造册,向扶贫办申请经费下拨到乡镇,由乡镇发放到贫困户存折账户。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时间完成申报工作,不能延误,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骗取、套取转移扶贫专项资金现象。审核结果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对群众举报、投诉补贴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2.务工证明(参考模板) 

  3.2020 月鱼峰区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统计表 

  4. 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申请表 

  5.2020年鱼峰区贫困劳动力外省务工交通补贴统计表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鱼峰区扶贫办 

  20203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3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