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教基字〔2018〕12号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资助免保教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18-03-05 09:49  
各幼儿园: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各园要继续落实2018春季学期学前资助免保教费政策相关工作。本学期学前资助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经批准举办的幼儿园(含看护点)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园幼儿(一定要做好幼儿的学籍申请录入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请各园核实上学期获得免保教费的幼儿是否还在本园就读,对于新入学新生,请在开学两周内了解幼儿家庭情况,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幼儿统计,如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需汇总申请材料并及时联系资助办进行备案。
2.核实好受助名单后,将《柳州市学前教育免除贫困户幼儿保教费公示》(见附件4),在幼儿园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公示表(附件4)上签署公示结果,(填表注意事项:1.表头公示时间与表内公示期限的起始日期一致2.公示情况反馈意见填写“公示无异议”,填写时间必须在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的后一天)。公示照片留档2张(1张是公示远景照片,另一张是公示近照片),并上交1份纸质公示及公示照片至资助办。档案自行留档。
3.经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完成名单汇总,填写《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身份确认表》《柳州市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汇总表名册》(见附件3,一式二份)、《柳州市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台账》(见附件4-2,一式二份),以上材料上交电子版至yfqzzb@163.com,纸质版在3月26日前上交鱼峰区教育局资助办。(注意:资助台账填写单位是万元)
4,资金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柳州市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确认表》(附件5,一式二份并有家长签字确认),盖上单位公章上交一份纸质版至鱼峰区教育局资助办。
5,资金发放后学校专管人员整理档案归档,按学期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和资助工作台账备查。
6.对于历年已申请过免保教费补助的幼儿,在本学期缴费时按照补助标准(每学期750元)给予免除部分保教费,应免除部分不允许先收费后退费。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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