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变更原因,申报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重新核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申报表》,原件1份。申报单位涉及同时变更多人同类信息的,还需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涉及变更视同缴费年限及军转干标识的,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和其它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验原件;
3.涉及变更实际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有关缴费材料,验原件;
4.涉及变更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还需提供漏记、补记个人账户部分的有关缴费材料(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验原件。
5.涉及变更边远山区标识,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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