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来源:
鱼峰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8-21 11:00  
1.基本生活标准:市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80元/人.月,市区农村特困人员为570元/人.月;县域城市特困人员为890元/人.月,县域农村特困人员为560元/人.月。
2.照料护理标准:市区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543元/人.月,全护理特困人员为1086元/人.月;县域半自理特困人员为429元/人.月,全护理特困人员为858元/人.月。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