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10-11 11:0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北部分局,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4号)要求,对应《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第一批具体事项表》,涉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经研究,现将涉及事项的事中事后具体监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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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柳东分局、北部分局,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19]34号)要求,对应《柳州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第一批具体事项表》,涉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经研究,现将涉及事项的事中事后具体监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