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有形市场内有固定经营场地,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小餐饮登记按照经营主体业态实行分类管理。业态类别如下:
1.小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含五十平方米),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经营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小吃店: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含五十平方米),经营品种单一,提供粉面、点心、汤粥、饮品等的经营者。
3.农家乐:是指经营者利用庭院、果园、花园、田园、堰塘、农场、牧场、苗圃、花卉基地、渔村等乡土景观以及自然生态、乡村人文、海洋渔业等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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