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4-07-12 21:00   

各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现将《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6月12日

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加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在广西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一方为广西户籍、婚内生育1个月内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的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多渠道随时随地网上办理,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线下办理,在助产机构开设“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等创新。

三、重点任务

)精简申请材料。整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等6张申请表为1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附件1),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2)强化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制定技术对接标准规范,通过与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出生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部门及地方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全区各地相关部门根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技术方案需求,对本地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电子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协同数据归集共享以及整体集成联调工作,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的开展提供系统支撑。

四、工作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级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各地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全面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

细化工作分工。自治区数据局协调制定广西户籍(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人员婚内生育1个月内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技术标准,形成技术方案。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事项;疾控部门负责预防接种证办理事项公安部门负责出生登记申报事项医保部门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事项。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支撑系统对接,及时归集相关信息。各部门要对所涉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加强运营推广。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运营有关工作,加强服务推广,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4.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打印正文】
分享本文至:

相关政策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现将《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6月12日

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为加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在广西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一方为广西户籍、婚内生育1个月内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的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多渠道随时随地网上办理,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线下办理,在助产机构开设“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等创新。

三、重点任务

)精简申请材料。整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等6张申请表为1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附件1),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2)强化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制定技术对接标准规范,通过与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出生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部门及地方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全区各地相关部门根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技术方案需求,对本地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电子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协同数据归集共享以及整体集成联调工作,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的开展提供系统支撑。

四、工作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自治区级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各地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全面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

细化工作分工。自治区数据局协调制定广西户籍(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人员婚内生育1个月内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技术标准,形成技术方案。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事项;疾控部门负责预防接种证办理事项公安部门负责出生登记申报事项医保部门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事项。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支撑系统对接,及时归集相关信息。各部门要对所涉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加强运营推广。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运营有关工作,加强服务推广,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4.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