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鱼峰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鱼峰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开展的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短板弱项,压紧压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校园平安,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校园周边环境大整治、矛盾纠纷大化解,有效解决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校园安全经费,加强法治教育、校园管理和安全防范建设,压紧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校园周边风险动态清零、矛盾纠纷动态清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全面集中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一)落实市级有关学生安全部署工作不重视问题。组织实施《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柳政办〔2022〕105号)《柳州市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柳教领〔2023〕1号)不到位,对校园安全工作没抓手。(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2〕1711号)要求落实不到位、专职保安员配备不足、校园不封闭管理、技防建设不达标、“护学岗”机制没有落实、常态化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因地制宜解决在校门没有划定放学缓冲区域、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区教育局、公安鱼峰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学生伤害事件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欺凌和暴力行为责任没有压实、预防性侵害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教育局、公安鱼峰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性不够、针对性不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不到位,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力度不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不到位、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问题。(区教育局、鱼峰交警大队、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集中整治《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教育部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教体艺厅函〔2022〕5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源头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陪餐制度,食堂食材操作空间环境卫生较差,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及留样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证照不全、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法治教育问题。集中整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不按要求配备、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没有按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没有统筹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鱼峰区法院、鱼峰检察院,区教育局、公安鱼峰分局、区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常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宿舍管理不到位,没有专职宿舍管理员,没有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等;学校项目建设纠纷、教职工待遇纠纷、后勤服务保障不到位引发纠纷、信访积案等处置不及时;日常考勤管理不严格,学校预防网络沉迷教育和手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溺水事故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水域巡查管理不到位、学生全时段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公安鱼峰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里雍白沙两镇、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筹备(2023年5月15日前)
成立由教育、政法、公安、司法、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全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有关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深入查纠整改(2023年6月20日前)
1.开展自查自纠。从动员部署会开始至5月25日,各学校对照《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分析原因,优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
2.加强抽查暗访。有关部门要对照校园安全集中整治重点任务,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组建抽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保证暗访的严肃性、针对性、时效性,于6月15日前将本部门抽查暗访情况通报市教育局。
3.加强督察指导。成立督导组6月15日前对各学校集中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予以黑榜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完善自查自纠机制,把校园安全集中整治不断引向深入。
4.加强信息报送。至6月底前,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情况,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送。
(三)全面总结提升(2023年6月30日前,并长期推进)
及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展综合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落实机制。要把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与校园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本地安全风险隐患,牢牢把握校园安全工作主动权;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对校园安全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平安校园建设的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协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在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水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明确归口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机构,完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学校要健全保卫组织,按照规定配齐保卫人员,保障日常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有序开展。财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合理需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升级完善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校园主要出入口等部位,加装标准化人脸抓拍摄像机并与公安机关联网,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预警信息推送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校园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置,避免在校园安全问题或事故发生后引发连锁反应、形成负面舆情。
(五)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等措施,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陈汉平15978208294。电子邮箱chhpchhp@163.com。
附件:1.鱼峰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柳州市校园安全集中整治问题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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