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糖料蔗种植主体及开展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的主体:
为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稳定鱼峰区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我区糖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糖〔2023〕18号)文件,鱼峰区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如下:
一、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二)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
(三)品种要求。
通过甘蔗品种登记、审定、鉴定或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品种。
(四)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五)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二、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补贴对象。
(1)机械化耕作的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
(2)其他机械化作业的补贴对象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2.机械化作业补贴范围和标准。
1.2米行距及以上的耕作130元/亩、联合机收60元/吨、分步式机收260元/亩。(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机收面积和机收作业量按5吨/亩进行折算。)
3.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
(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
1.奖补对象。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对象为鱼峰区内收购机收蔗的制糖企业。
2.奖补范围和标准。
2022/2023年榨季,以榨季为统计范围,依据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的重量占本企业糖料蔗入榨量的百分比,按50—80元/吨标准和机收蔗重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如下:2%≤百分比<5%,奖补标准为50元/吨;5%≤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65元/吨;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80元/吨。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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