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鱼峰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2-8805780;联系地址:鱼峰区残联办公室(邮编545005);举报邮箱:yfcl2016@163.com(区残联)、lzscl_bgs@163.com(上级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鱼峰区残联
2025年2月21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付帮仁 | 男 | 59 | 肢体二级 |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 2025/2/19 |
樊银生 | 男 | 73 | 肢体二级 |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 2025/2/14 |
计秀莲 | 女 | 77 | 肢体四级 | 鹿寨县人民医院 | 2025/2/18 |
黄昌忠 | 男 | 81 | 多重一级(肢体一级,言语一级) | 鹿寨县人民医院 | 2025/2/18 |
卢云程 | 男 | 58 | 肢体四级 | 鹿寨县中医医院 | 2025/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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