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鱼峰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2-8805780;联系地址:鱼峰区残联办公室(邮编545005);举报邮箱:yfcl2016@163.com(区残联)、lzscl_bgs@163.com(上级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鱼峰区残联
2024年10月29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姚小青 | 女 | 25 | 精神二级 | 广西脑科医院 | 2024.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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