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15 11:46
来源:鱼峰区民政局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 鱼峰区民政局 |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个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制度,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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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 鱼峰区鱼峰区静兰路34号司法楼一楼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公电话 | 0772-3160309 |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余霞林 | 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支部书记 |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及党支部建设、纪检纠风工作,财务管理。 |
冯晓璐 | 民政局副局长 | 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核对中心、未保中心、孵化中心)。 |
彭琬婷 | 低保中心主任 | 主管低保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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