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应急发〔2023〕16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7-31 1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鱼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总体方案》(鱼安委〔2023〕7号)的部署要求,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鱼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部署,决定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面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2·23”坍塌事故、北京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等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任务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范围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做到全覆盖。

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对非煤矿山的打非治违力度,排查各类借矿山治理、探矿为名实为开采销售、擅自勘探、假借整合技改之名擅自从事采矿活动以及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二是盯紧油气储存场所,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三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坚决取缔。四是重点整治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执法检查。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底,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治理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企业要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逐个落实整改。坚持指导帮扶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巩固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企业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抽查辖区重点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紧盯最迫切、最困难、最关键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短板。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企业要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班实体化运行,强化集中攻坚、狠抓过程管理,摸清查实每一处风险隐患,解决重大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企业在大检查大整改中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要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做成案例典型,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企业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部署情况、2023年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2023年11月29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总结报区应急局。

联系人:魏龙飞,联系电话:0772-3310527,电子邮箱:lzyfyjj@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 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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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应急发〔2023〕16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鱼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总体方案》(鱼安委〔2023〕7号)的部署要求,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柳州市党委、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鱼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部署,决定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全面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2·23”坍塌事故、北京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等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任务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范围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做到全覆盖。

重点任务:一是加大对非煤矿山的打非治违力度,排查各类借矿山治理、探矿为名实为开采销售、擅自勘探、假借整合技改之名擅自从事采矿活动以及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二是盯紧油气储存场所,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三是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坚决取缔。四是重点整治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执法检查。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底,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治理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企业要持续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逐个落实整改。坚持指导帮扶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于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巩固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企业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将适时抽查辖区重点企业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紧盯最迫切、最困难、最关键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短板。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企业要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班实体化运行,强化集中攻坚、狠抓过程管理,摸清查实每一处风险隐患,解决重大问题,消除重大风险。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企业在大检查大整改中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要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做成案例典型,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企业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部署情况、2023年9月25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2023年11月29日前将大检查大整治总结报区应急局。

联系人:魏龙飞,联系电话:0772-3310527,电子邮箱:lzyfyjj@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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