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4-24399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标  题:
鱼安委办〔2024〕36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安委办〔2024〕3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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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鱼安委办〔2024〕36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10-23 10: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后的《鱼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告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包保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鱼安委〔202216号)要求,认真履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职责,确保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稳定。

附件:《鱼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告清单》

(此页无正文)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2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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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安委办〔2024〕36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后的《鱼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告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包保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鱼安委〔202216号)要求,认真履行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职责,确保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稳定。

附件:《鱼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公告清单》

(此页无正文)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2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10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