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10-15 10:00   

2023年8月3日11时40分左右,在柳州市文昌路3号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街道办等单位依法成立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3年9月8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经批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9月20日,区安委办牵头成立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具体工作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麒麟街道办等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并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各部门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次事故是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李祥某、杨务某、陆生某、杨佳某4人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对4人不予以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能够坚持常态化的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抓手,加强执法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域安全氛围,充分利用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日常专项检查活动等,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员工对生产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实,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效劳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二是重点宣传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投保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和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通过事故案例教育、应急避险、疏散、救援演练等特色行业性活动,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常识,筑牢应急管理法治“防火墙”。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通过现场核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提出如下建议:对照监管痛点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制度建设与加大投入并重,重点抓好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鱼峰区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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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8月3日11时40分左右,在柳州市文昌路3号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街道办等单位依法成立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3年9月8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经批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9月20日,区安委办牵头成立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具体工作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麒麟街道办等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并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南亚名邸21栋1-7号门面“8·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各部门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次事故是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李祥某、杨务某、陆生某、杨佳某4人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对4人不予以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能够坚持常态化的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抓手,加强执法对象和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域安全氛围,充分利用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日常专项检查活动等,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员工对生产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实,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效劳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二是重点宣传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投保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和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通过事故案例教育、应急避险、疏散、救援演练等特色行业性活动,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常识,筑牢应急管理法治“防火墙”。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通过现场核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提出如下建议:对照监管痛点加大监管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从基础性工作入手,制度建设与加大投入并重,重点抓好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鱼峰区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