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2017年决算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政策,拟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的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组织实施。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实施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国债项目等)及节能项目评估;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区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指导企业编制技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协调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企业包装项目,争取获得上级政府的技术改造扶持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五)负责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协调有关各方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融资、技术改造、土地、电力、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困难,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六)负责协调、管理洛维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牵头研究拟订洛维工业集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洛维工业集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
(七)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问题;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八)负责全区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危化企业除外)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工信委、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0)人,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工信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495.8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57.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7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495.89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24.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0.94万元。总收支同比减少30.36万元,下降5.77%。
变化的主要原因:基本持平。
(一)收入总计495.8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53.7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3.4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1万元。
(二)支出总计495.8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8.4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出等。
2.国防支出(类)0.1万元;
2.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5.8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56.06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4.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0万元。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事业基金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170.94万元,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16.44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04.5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工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8万元,项目支出254.37万元。其中: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6.49万元。
201类03款01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1.4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团基本支出0.54万元。
(二)国防支出(类)
203类99款01项其他国防基本支出0.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34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3.54万元。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215类02款99项其他制造业项目支出0.4万元。
2.215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3.05万元。
3.215类05款99项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基本支出1.69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
4.215类08款99项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目支出217.82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4.49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区工信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局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鱼峰区 0 局、 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支出数 0 万元减少 0 万元,下降 100 %。增减变动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 万元。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 万元,比年初预算 0 万元增加 0 万元;比上年 0 万元减少 0万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数量减少,费用下降。2017年汽车保有量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 0 万元,基本持平;比上年 0万元减少 0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4万元,比2016年减少 7.4 万元,降低 46.84%。主要原因是:2017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行精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财政预算金额2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200万元,项目财政完成率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