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2017年决算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委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委办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鱼峰区委办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对全区重要情况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向区委、市委办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信息和建议。
(二)负责市委下达和和转办事项的督查以及区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的协调、督办和落实。
(三)负责区委有关文件、会议材料、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审核、校印、催办工作。
(四)负责办理各党组、机关各部门上报的请示、报告,并为区委决策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五)负责区委和本办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六)负责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全委会、工作会议以及区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七)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机要保密和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泄密事故的处理。
(九)负责中共、自治区、柳州市三级文电的收发、拟办、管理、保密、清退、留存、销毁和区委印信管理。
(十)负责区委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十一)综合协调区委机关各部门和区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和政协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委员会办公室,属行政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6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6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委办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1380.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337.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4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1380.3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279.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89万元。总收支同比增加532.88万元,增加63.64%。
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网格办工作经费增加;二是培训费增加,三是人员编制清理,四是工资标准提高。
(一)收入总计1380.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329.84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7.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9.7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2.7万元。
(二)支出总计1380.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544.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力资源事务、档案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
2.国防支出(类)0.87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国防培训。
3.教育支出(类)15.27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进修及培训等。
4.科学技术支出(类)583.17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1.8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1.4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23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39.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支出0万元。
11.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事业基金0万元。
12.年末结转和结余100.9万元,为本年度及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84.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09万元。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69万元,项目支出378.71万元。其中: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397.12万元;项目支出0.14万元。
2.201类10款99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基本支出9.57万元。
3.201类26款04项档案馆基本支出15.54万元。
4.201类29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0.40万元。
5.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8.76万元;项目支出20.28万元。
6.201类3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4.96万元。
7.201类31款05项专项业务基本支出22.86万元。
8.201类31款99项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基本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9.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06万元。
10.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03万元。
(二)国防支出(类)
203类99款01项其他国防支出0.87万元。
(二) 教育支出(类)
1.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基本支出1.3万元。
2.205类02款99项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基本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0.37万元。
3.205类08款02项小学教育基本支出1.49万元。
4.205类08款99项其他进修及培训基本支出1.49万元。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1.206类04款02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支出221.58万元。
2.206类04款99项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基本支出25.24万元,项目支出3.24万元。
3.206类07款99项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基本支出136.42万元;项目支出127.86万元。
4.206类99款99项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基本支出68.78万元;项目支出0.05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支出基本支出27.7万元,项目支出4.17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基本支出10.51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0.45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31.01万元。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2.23万元。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基本支出39.25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区委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7.51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局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财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鱼峰区团委、 1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7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7.51万元,平均每辆 1.0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 次,人次 30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 0 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 9.77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 17.62 ,比上年支出数 17.62 万元减少 7.85 万元,下降44.55 %。增减变动原因: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 0 万元持平。
2.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7.51 万元,比上年 14.02万元减少 6.51 万元,下降46.43%,减少原因为2017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费用下降。2017年汽车保有量7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 2.26 万元;比上年 3.6 万元减少 1.34 万元,减少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与区委办合并做账,因此数据参考区委办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4.4 万元,比2015年增加192.8 万元,增长 73.7%。主要原因是:网格办经费增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与区委办合并做账,因此数据参考区委办政府采购支出)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7.6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与区委办合并做账,因此数据参考区委办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7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财政预算金额45.55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45.55万元,项目财政完成率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