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第二部分: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析
第一部分:鱼峰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水产畜牧业和兽医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辖区水产畜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水产畜牧业生产,引导水产畜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产品品质改善。
(三)负责辖区水产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职责。参与制定和落实行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整合社会各种资源,推动行业发展。
(四)负责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出辖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应急预案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临床诊断、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采样、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等。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
(五)负责辖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水产畜牧产品安全信息;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理、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
(六)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水产畜牧业灾情,组织种苗、消毒药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七)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负责水产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指导行业信息服务。
(八)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水产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水产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九)加强本行业行政执法体系和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队伍管理工作。拟定水产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水产畜牧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层机构:鱼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负责鱼峰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等。
二层机构:鱼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提出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动物疫情的临床诊断、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采样、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是鱼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局属事业单位是鱼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参公在职4人,事业在职3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 人,其中行政在职 4 人,。
2.所属单位 :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参公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参公在职4人,事业在职3人。
第二部分: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水产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514.91万元,支出总计273.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243.5万元、77.90万元;分别增长89.72%、增长39.87%。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51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76万元;占比84.05%;其他收入6.14万元,占比1.19%;上年结转和结余76.01万元,占比14.76%。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7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4万元,占71.73%;项目支出77.26万元, 占28.27%。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2.76万元、263.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3.46万元、71.71万元,增长113.93%、增长37.31%。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79万元,增长37.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7万元, 占4.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5万元,占15.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5万元,占6.57%; 住房保障(类)支出14.14万元,占5.36%,农林水支出179.97万元,占68.20%。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6.15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 4.47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1.75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 0.10 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39.95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 ,基本支出 10.34 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7.01 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3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04.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0.17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213类01款08项病虫害控制 ,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42.15万元。
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1.55 万元。
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1.96 万元。
213类01款35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 2.00 万元。
213类01款99项其他农业支出 ,基本支出 5.23 万元,项目支出11.95 万元。
213类08款03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10.24 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 14.14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5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58万元,比2017年增加0.28万元,增加1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1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72.4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域扩大,公务用车相应支出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9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2018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4次。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6.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7万元,比2017年增加9.14万元,增加63.32%,增加原因为行政区域扩大,一般性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2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