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19-07-24 15:30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红线宽度16米以下道路及小街巷(含街坊排水及照明)的建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养护属于本局管理的桥梁、涵洞、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已建成的市政排水管径小于D800mm(或截面积相当的方沟)的排水管渠。

  (三)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调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建设违法违规执法监察、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六)指导、协调、检查中心城以外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维修和完善辖区村镇基础设施;组织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

  (八)执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鱼峰区“美丽鱼峰”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鱼峰区人防办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544.29万元,支出总计6072.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4671.23万元、增加4210.76万元;分别增长95.86%、增加226.21%。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54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7.35万元;占比62.94%;其他收入525.34万元,占比5.5%;上年结转和结余3011.6万元,占比31.55%。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07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4万元,占9.37%;项目支出5502.98万元,占90.6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52.13万元、555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15.23万元、4467.27万元,增长230.02%、增长409.04%。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7.27万元,增加80.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5万元, 占1.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6万元,占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万元,占0.14%; 住房保障(类)支出9.13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5017.08万元,占90.25%。

  201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57.11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3款03项   机关服务 ,基本支出 2.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3款99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15.30万元。

  201类29款99项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 1.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32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01类32款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48 万元。

  201类36款99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类06款03项   人民防空,基本支出 0.00元,项目支出2.95万元。

  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8.16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4.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 3.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1类01款99项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8.96万元。

  211类04款02项   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1类12款01项   可再生能源,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279.18万元。

  212类01款04项   城管执法 ,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 7.35 万元。

  212类02款01项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基本支出0.31万元,项目支出222.18万元。

  212类03款03项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13.31万元。

  212类03款99项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03.61万元。

  212类99款99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7.69万元。

  213类05款04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类07款01项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4类01款99项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1类01款03项   棚户区改造,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70 万元。

  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6.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78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32.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2.6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2.62万元。主要用于柳石南出入口道路沿线建筑物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04万元,比2017年减少0.61万元,下降9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93.85%。

  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3个,共涉及本级预算资金28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万元,比2017年减少12.12万元,下降52.92%,减少原因为日常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63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25万元、工程支出419.38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2018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红线宽度16米以下道路及小街巷(含街坊排水及照明)的建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养护属于本局管理的桥梁、涵洞、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已建成的市政排水管径小于D800mm(或截面积相当的方沟)的排水管渠。

  (三)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调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建设违法违规执法监察、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六)指导、协调、检查中心城以外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维修和完善辖区村镇基础设施;组织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

  (八)执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鱼峰区“美丽鱼峰”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鱼峰区人防办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9544.29万元,支出总计6072.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分别增加4671.23万元、增加4210.76万元;分别增长95.86%、增加226.21%。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954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7.35万元;占比62.94%;其他收入525.34万元,占比5.5%;上年结转和结余3011.6万元,占比31.55%。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07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4万元,占9.37%;项目支出5502.98万元,占90.63%。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052.13万元、555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15.23万元、4467.27万元,增长230.02%、增长409.04%。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9.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67.27万元,增加80.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5万元, 占1.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6万元,占0.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万元,占0.14%; 住房保障(类)支出9.13万元,占0.16%;城乡社区支出5017.08万元,占90.25%。

  201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57.11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3款03项   机关服务 ,基本支出 2.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3款99项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15.30万元。

  201类29款99项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 1.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32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01类32款02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48 万元。

  201类36款99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3类06款03项   人民防空,基本支出 0.00元,项目支出2.95万元。

  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8.16万元,项目支出 0.00万元。

  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4.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 3.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1类01款99项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8.96万元。

  211类04款02项   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1类12款01项   可再生能源,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279.18万元。

  212类01款04项   城管执法 ,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 7.35 万元。

  212类02款01项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基本支出0.31万元,项目支出222.18万元。

  212类03款03项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13.31万元。

  212类03款99项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603.61万元。

  212类99款99项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7.69万元。

  213类05款04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支出0.00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3类07款01项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 万元。

  214类01款99项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基本支出 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1类01款03项   棚户区改造,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70 万元。

  221类02款01项   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6.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78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32.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2.62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2.62万元。主要用于柳石南出入口道路沿线建筑物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04万元,比2017年减少0.61万元,下降9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93.85%。

  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3个,共涉及本级预算资金28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万元,比2017年减少12.12万元,下降52.92%,减少原因为日常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0.63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25万元、工程支出419.38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