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管辖区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实行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并报送柳州市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各机关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人民政府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5. 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审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9.35万元,支出总计119.3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6.24万元6.24万元;分别下降5.28%、下降5.28% 。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1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0万元;占比99.95%;上年结转和结余499.45万元,占比0.05%。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1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1万元,占77.1%;项目支出26.35万元,占22.9% 。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3万元、11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42万元、0.42万元,下降0.35%、下降0.35%。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6万元,下降4.0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2万元, 占78.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0万元,占12.86%;卫生健康(类)支出5.72万元,占4.97% ; 住房保障(类)支出4.11万元,占3.57%。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9.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1.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1类0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9.90万元。
201类08款04项审计业务,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76万元。
201类08款06项信息化建设,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35万元。
201类08款99项其他审计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12.34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12.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4.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79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三公”经费开支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万元,比2018年减少1.24万元,减少13.73%,减少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8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