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0-07-20 17:15   

    目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红线宽度16米以下道路及小街巷(含街坊排水及照明)的建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养护属于本局管理的桥梁、涵洞、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已建成的市政排水管径小于D800mm(或截面积相当的方沟)的排水管渠。

(三)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调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建设违法违规执法监察、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六)指导、协调、检查中心城以外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维修和完善辖区村镇基础设施;组织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

(八)执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级预算部门: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在编人员9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105.08万元,支出总计6105.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3439.21万元、3439.21万元;分别降低36.03%、降低36.03%。

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10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59万元;占比37.96%;其他收入285.5万元,占比4.68%;上年结转和结余3502万元,占比57.36%。

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70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5万元,占4.75%;项目支出2577.46万元, 占95.25%。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6.21万元、    3736.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5.92万元、3315.92万元,降低47.02%、降低47.02%。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7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降低2893.67万元,降低6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6万元,占4.39%;国防支出2.22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10.02万元,占0.55%; 节能环保支出16.49万元,占0.9%。城乡社区支出1314.91万元,占71.73%。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占20.9%。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7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类06款03项人民防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5.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1类01款99项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

211类04款02项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9万元。

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

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29万元。

212类02款01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基本支出4.41万元,项目支出467.31万元。

212类03款03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04万元。

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2.23万元。

221类01款05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221类01款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4.47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88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绩效项目支出1个,共涉及本级预算资金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4万元,比2018年增加2.86万元,增加26.53%,增加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5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7.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红线宽度16米以下道路及小街巷(含街坊排水及照明)的建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养护属于本局管理的桥梁、涵洞、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已建成的市政排水管径小于D800mm(或截面积相当的方沟)的排水管渠。

(三)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调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

(四)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建设违法违规执法监察、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六)指导、协调、检查中心城以外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维修和完善辖区村镇基础设施;组织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

(八)执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级预算部门: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在编人员9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105.08万元,支出总计6105.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分别减少3439.21万元、3439.21万元;分别降低36.03%、降低36.03%。

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10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59万元;占比37.96%;其他收入285.5万元,占比4.68%;上年结转和结余3502万元,占比57.36%。

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270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5万元,占4.75%;项目支出2577.46万元, 占95.25%。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6.21万元、    3736.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5.92万元、3315.92万元,降低47.02%、降低47.02%。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7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降低2893.67万元,降低6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46万元,占4.39%;国防支出2.22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10.02万元,占0.55%; 节能环保支出16.49万元,占0.9%。城乡社区支出1314.91万元,占71.73%。住房保障支出383.1万元,占20.9%。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7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基本支出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类06款03项人民防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5.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1类01款99项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

211类04款02项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9万元。

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

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29万元。

212类02款01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基本支出4.41万元,项目支出467.31万元。

212类03款03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04万元。

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2.23万元。

221类01款05项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221类01款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4.47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88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 ,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绩效项目支出1个,共涉及本级预算资金9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4万元,比2018年增加2.86万元,增加26.53%,增加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5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7.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