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0-07-20 17:15   

    目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拟订本辖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二)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并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工作。

    (三)负责实施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调查,根据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征地拆迁“两公告一登记” 工作, 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收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责令交地、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

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灾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负责本辖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初审,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负责辖区市级审批采矿权前期项目选址、公示,储量规模小型页岩矿的采矿权审批登记,矿山闭坑的储量评审、备案、审批及发布注销公告。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和动态监测。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查处本辖区范围内测绘违法案件。

(七)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八)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十)承担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十二)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协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森林山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办理市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中共鱼峰区委办公室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鱼办发〔2019〕24号),2019年3月21日起实施,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09.59万元,支出总计609.59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0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1万元;占比70.82%;其他收入177.88万元,占比29.18%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1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7万元,占67.07%;项目支出104.69万元,占32.93%。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1.71万元、    431.71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4万元, 占4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1万元,占15.27% ;卫生健康支出14.31万元,占5.9% ;节能环保支出65.27万元,占26.92%;农林水支出1.33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10.27万元,占4.24%,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7.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基本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3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1类04款99项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基本支出9.4万元,项目支出55.86万元。

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10.27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79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6.34万元,占项目支出15.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9.24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0.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

(四)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

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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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拟订本辖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二)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并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工作。

    (三)负责实施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调查,根据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征地拆迁“两公告一登记” 工作, 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收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责令交地、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

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灾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负责本辖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初审,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负责辖区市级审批采矿权前期项目选址、公示,储量规模小型页岩矿的采矿权审批登记,矿山闭坑的储量评审、备案、审批及发布注销公告。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和动态监测。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查处本辖区范围内测绘违法案件。

(七)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八)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十)承担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十二)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协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森林山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办理市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中共鱼峰区委办公室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鱼办发〔2019〕24号),2019年3月21日起实施,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609.59万元,支出总计609.59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60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1万元;占比70.82%;其他收入177.88万元,占比29.18%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31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27万元,占67.07%;项目支出104.69万元,占32.93%。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1.71万元、    431.71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4%。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4万元, 占4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1万元,占15.27% ;卫生健康支出14.31万元,占5.9% ;节能环保支出65.27万元,占26.92%;农林水支出1.33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10.27万元,占4.24%,

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57.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03项机关服务,基本支出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基本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3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6.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1类04款99项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基本支出9.4万元,项目支出55.86万元。

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10.27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9.79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 (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9年,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九、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6.34万元,占项目支出15.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9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8万元,其中:货物支出9.24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10.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

(四)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为2019年新增单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