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1-07-19 15:1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为独立行政机关,设有办公室、规划待遇岗、医药管理岗、基金监管岗。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49.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35.62万元,增长201.68%,原因是:该部门2019年为4月份新成立部门,各项工作经费都没有按年拨付。2020年部门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参保及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都步入正轨,财政拨款收入正常化。支出总计1249.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35.62万元,增长201.68%,原因:一是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医疗救助调标新政策导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加大;二是民政部门特困、低保等困难人群数量增加,致使年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增加;三是部门在2020年搬迁办公地点,因工作需要导致部门房屋修缮费、固定资产购买支出加大。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210.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82万元,占比96.9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5万元,占比2.89%;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比0.12% 。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249.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62万元,占比5.89% ;项目支出1175.94万元,占比94.11%。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0.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45.30万元,增长213.98%,原因是2020年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化,医疗救助等财政拨款收入由2019年的8个月增加为全年12个月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0.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45.30万元,增长213.98%,原因是新成立部门工作正常化后导致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0.78万元,增长228.49%,原因是部门主要支出资金城乡医疗救助款在救助对象人数及金额上较2019年度出现大幅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0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万元,占0.7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12万元,占98.30%;住房保障(类)支出3.44万元,占0.29%。其中:

1.  201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绩效奖金、医疗保险费。

2.  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工作。

3.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工作。

4. 208类01款07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基本支出2.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部门统计等工作。

5.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6.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职业年金。

7.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养老保险。

8. 210类13款01项城乡医疗救助,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83.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款。

9. 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

10. 210类1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5.69万元,项目支出136.36万元。主要用于:参保宣传资料印制、办公室修缮、固定资产购置、办公用品购买等。

11. 210类15款99项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2.8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专线服务费、移动公司通讯费、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印制费、医保宣传活动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2.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45.95万元。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备注:本部门无相关内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1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上升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0人次。主要用于以下培训:无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0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为合理、扎实、有效的做好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资金使用人、财务负责人职责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负责预算绩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组织过程。各股室分工协作,办公室负责汇总2020年项目支出目标申报情况,业务股室提供2020年度年度项目支出,并将支出执行数填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3.分析评价。对照年度预算绩效总体目标,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自评,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政策要求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期初预算数162.5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810.58,全年执行数991.63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职能作用,一定程度消除了困难人群因病致贫风险,为民生保障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达到了预期目标。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能力建设资金预算数2万元,全年执行数2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医保信息化能力建设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配套资金预算数158.08万元,全年执行数136.36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86.26%。通过项目实施,为鱼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人员提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了人民参保负担。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万元,比2019年增加9.86万元,增长135.25%。原因是:2019年部门4月份组建,各项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进入2020年,机关建设正常化,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25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主要是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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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医疗保障局为独立行政机关,设有办公室、规划待遇岗、医药管理岗、基金监管岗。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249.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35.62万元,增长201.68%,原因是:该部门2019年为4月份新成立部门,各项工作经费都没有按年拨付。2020年部门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参保及基金监管等各项工作都步入正轨,财政拨款收入正常化。支出总计1249.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35.62万元,增长201.68%,原因:一是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医疗救助调标新政策导致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加大;二是民政部门特困、低保等困难人群数量增加,致使年内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增加;三是部门在2020年搬迁办公地点,因工作需要导致部门房屋修缮费、固定资产购买支出加大。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210.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3.82万元,占比96.9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5万元,占比2.89%;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比0.12% 。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249.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62万元,占比5.89% ;项目支出1175.94万元,占比94.11%。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40.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45.30万元,增长213.98%,原因是2020年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化,医疗救助等财政拨款收入由2019年的8个月增加为全年12个月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0.3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45.30万元,增长213.98%,原因是新成立部门工作正常化后导致的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0.78万元,增长228.49%,原因是部门主要支出资金城乡医疗救助款在救助对象人数及金额上较2019年度出现大幅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0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万元,占0.7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12万元,占98.30%;住房保障(类)支出3.44万元,占0.29%。其中:

1.  201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7.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绩效奖金、医疗保险费。

2.  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工作。

3. 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部党建工作。

4. 208类01款07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基本支出2.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部门统计等工作。

5.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6.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基本支出2.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职业年金。

7.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基本支出2.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缴纳养老保险。

8. 210类13款01项城乡医疗救助,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83.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款。

9. 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基本支出4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

10. 210类1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5.69万元,项目支出136.36万元。主要用于:参保宣传资料印制、办公室修缮、固定资产购置、办公用品购买等。

11. 210类15款99项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基本支出2.8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专线服务费、移动公司通讯费、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印制费、医保宣传活动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2.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45.95万元。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备注:本部门无相关内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为0.1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节约开支。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上升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0人次。主要用于以下培训:无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0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十、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为合理、扎实、有效的做好预算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资金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资金使用人、财务负责人职责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负责预算绩效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2.组织过程。各股室分工协作,办公室负责汇总2020年项目支出目标申报情况,业务股室提供2020年度年度项目支出,并将支出执行数填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3.分析评价。对照年度预算绩效总体目标,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自评,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政策要求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期初预算数162.5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810.58,全年执行数991.63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职能作用,一定程度消除了困难人群因病致贫风险,为民生保障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达到了预期目标。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能力建设资金预算数2万元,全年执行数2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医保信息化能力建设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2020年部门决算中的特殊人群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配套资金预算数158.08万元,全年执行数136.36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86.26%。通过项目实施,为鱼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人员提供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减轻了人民参保负担。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万元,比2019年增加9.86万元,增长135.25%。原因是:2019年部门4月份组建,各项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进入2020年,机关建设正常化,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万元,其中:货物支出5.25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主要是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