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及说明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知道、协调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指导各部门整合资源、分解任务、形成合力等;督促检查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
负责鱼峰区网格化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各项案件的处理、智慧、协调和督促工作,负责系统数据分析、案件分析、信息发布和综合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日常部件与实践问题的案件派遣、追踪及回复、负责对公众曝光、有关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方面等问题进行统一受理、派遣、反馈、监督和评价,负责区数字城管三级平台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指挥。
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及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系统建设、开发及培训工作、负责政府0A办公系统及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内、外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个职能部门业务专网及系统的运行、维护。
负责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
负责全区机房设备安全运行及计算机、外设设备等日常维护。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书鱼峰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加挂柳州书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668.83万元。支出总计668.83万元。2021年新增加决算独立部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15.90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15.90万元,占比10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 0 。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668.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4.65 万元,占比 24.62%;项目支出504.18 万元,占比75.38% 。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8.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8.83万元。2021年新增加决算独立部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2021年新增加决算独立部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9.11万元,占 22.3 %;科学技术(类)支出438.35 万元,占65.5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37.94 万元,占5.6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万元,占3.5 %;卫生健康(类)支出 8.34万元,占1.25 %,住房类:11.65万元,占 1.74 %。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56.28万元,项目支出 40.0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及办公保障经费、邮电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1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基本支出1.94 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46.02万元。主要用于:网络安全、社区网格化信息上报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75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60.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费。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6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
9.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17.06万元。主要用于:鱼峰区大楼及外派机构信息化运维费及网络运行费用。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7.9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维费。
1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经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15.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养老缴纳。
13.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7.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基本支出8.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费用缴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经费(款)住房公积金(项),基本支出11.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4.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62.5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3万元、工会经费1.94万元。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 0万元。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 。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 0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未发生“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编制中要细化编制工作。项目款支付滞后,财政资金压缩,网格中心在编制预算项目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件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4、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联动中心专项经费用于鱼峰区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案件无主建筑垃圾、废弃家具清运服务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鱼峰区网格中心作为改革试点,于2021年4月对鱼峰辖区“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无主建筑垃圾、废弃家具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形式进行购买承包服务,采购编号:LZZC20212-G3-030020-GXKW,广西新主张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内容为:服务内容包括鱼峰区辖区内所有道路两边(居民小区、企业单位、学校、市场等除外),包括小街小巷范围内的“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案件-非生活垃圾”案件中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废弃家具设备、暴露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鱼峰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管辖的“三无小区”范围内的“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案件-非生活垃圾”安监站随意丢弃建筑物垃圾、废弃家具设备、暴露垃圾的清运清理工作。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元整(¥2190000.00),合同期限为贰年,自2021年5月10日到2023年4月30日。并签订承包合同。
2、项目资金和使用情况
2022年政府预算资金该项目金额人民币120万元整,支付给完成2022年鱼峰区政府热线12345、数字城管案件无主建筑垃圾、废弃家具清运服务的广西新主张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合同管理情况
鱼峰区网格中心接受安检派发给承包方,完成后承包方将案件处置的前中后照片回复给鱼峰区网格中心,中心的监督员会与承包方人员到案件现场进行质量验收。
4、项目购买服务的成效和亮点。
(1)鱼峰区联动中心每年参与柳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考评主体为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
5、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立案、处置、结案的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标准:根据《柳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细则》为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水平,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绩效评价》(GB/T30428.4-2016)标准,根据《柳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柳政发〔2012〕59 号)精神,结合柳州实际,制定考核细则。
考评指标:考评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比率指标。基本指标包括未处理数、超时处理数、二次派遣数、返工数、反复发案数、媒体曝光数;比率指标包括反复发案率、延期率、公众举报率等。考评周期::考评周期分为月度考评、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考核评价结果由市城管办定期向各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6、成果亮点:柳州市2021年度绩效考评中,由柳州市政府热线12345作为考核单位,对全市城区进行考评,“鱼峰区政府热线办理”项目获得全市第二名。根据评分细则:城区考评第一名获得加2分;城区考评第一名获得加1分。鱼峰区网格化社会管理办公室获得加分值一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辆,主要是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