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22日成立,由原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鱼峰分局、原柳州市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而成,办公场址位于鱼峰区蝴蝶山西路5号。工作职能经过机构改革整合后,主要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质量监督管理综合股、市场秩序综合管理股、食品协调和应急管理股、食品综合管理股、药械化综合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股(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设立1个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对应7个街道、2个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天马所、驾鹤所、荣军所、箭盘山所、五里亭所、白莲所、麒麟所、里雍所、白沙所,受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2021年,全局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0人(含借调、挂职、驻村工作队员),其中行政编制32人,参公编制26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编制1人。协政员47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3.9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6.42万元,下降6.11%,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支出总计1633.9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6.42万元,下降6.11%,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1594.8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593.38万元,占比99.91%;其他收入1.43万元,占比0.09%;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605.8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56.77万元,占比90.72%;项目支出149.08万元,占比9.28%。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04.32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9.01万元,下降2.96%,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04.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9.01万元,下降2.96%,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42万元,下降1.92%,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7.33万元,占77.7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3万元,占10.50%;卫生健康(类)支出107.65万元,占6.71%;住房保障支出80.81万元,占5.04%。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255.54万元,项目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奖金、养老保险、其他交通费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13.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会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员活动和党员关爱基金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建工作经费。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809.43万元,项目支出24.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支出等。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基本支出21.75万元,项目支出22.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印刷费等。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等。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印刷费等。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等。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费、办公费等。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基本支出6.31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交通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10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5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业年金缴费。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基本支出5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基本支出52.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基本支出8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7.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 万元。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3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7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累计41人次。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项目1个,共涉及预算资金147.7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4万元,比2020年增加23.07万元,增长13.09%。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66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32.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2 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