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监督计划生育、中医服务和艾滋病防控;处置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监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辖区卫生计生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上报卫生计生执法情况。
(二)在本辖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定期报送卫生监督、监测结果。
(三)对本辖区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纠正一般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和执行;对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受理本辖区对卫生事件和卫生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负责对卫生计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
(七)对本辖区行政审批权限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八)承担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和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6042.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 623.71万元,下降9.36%,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支出总计6042.9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23.71万元,下降9.36%,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5114.6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640.09万元,占比90.89%;其他收入474.59万元,占比9.11%。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5006.9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36.29万元,占比6.71%;项目支出4670.69万元,占比93.29%。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58.9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52.18万元,下降7.78%,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58.9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52.18万元,下降7.78% ,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6.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9.65万元,增长11.42%,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7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3万元,占0.94%;公共安全(类)支出12.22万元,占0.25%;教育(类)支出40万元,占0.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4万元,占0.81%%;卫生健康(类)支出4621.26万元,占96.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47万元,占0.43%。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21.88万元,项目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25.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12.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223.78万元,项目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行政运行。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1.3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的机关服务。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9.62万元,项目支出132.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6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9.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40.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9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80.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1.9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9.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2.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基本支出1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基本支出5.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1.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基本支出19.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八、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 0万元。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9万元,下降58%,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9万元,下降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累计18人次。
十、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区财政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指标为2617.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16.38万元。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严格按财政部门制订财务管理办法和报账员操作规程,对涉及财务的人员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使财务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及抽样调查专项、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专项等。
3、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区财政的工作要求,我局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各业务股室能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机构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等几个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3万元,比2020年减少49.09万元,下降71.43%。原因是:办公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辆,主要是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