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除市林业和园林局直属单位管辖以外由财政资金建设的城市绿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对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工业园区等附属绿地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范围内石山的绿化管理工作。
(二)负责调整后的行政辖区内所有居住小区绿化的发动和指导工作以及“花园式单位”、“优美阳台”的推荐和辖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督促、指导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种绿化养护任务。
(四)负责管理好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绿化设施,对违章及损坏者协助市行政执法局进行劝告、阻止、报关并按规定处理。
(五)协助市审批局办理责任区内有关园林植物的砍伐、移植、修剪及征用绿地、园林设施等行政审批业务的现场勘察和审核手续;责任范围内园林植物的砍伐、修剪、修理由各责任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六)贯彻实施街道门前绿化、美化、卫生“三包”制度。
(七)制定出具体的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并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同时接受市林业和园林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八)负责辖区建成区内名木古树巡查、保护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12345”政府热线及数字城管案件的处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按编制本说明)
我单位隶属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机构,是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整建制并入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保留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牌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8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事业在职18人。
第二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23.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1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6.57万元,增长13.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2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4.4 万元,增长19.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82 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8万元,下降87.38%,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调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52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41 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调整
8.上年结转和结余9.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4 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是:历年结余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23.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2.9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6.57 万元,增长13.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06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9.9万元支出、工会费2.38万元支出、物业补贴0.54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4.2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长10.07万元,增长37.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类)1.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比2021年增加1.0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支出,比2021年增加16.48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调整预算,增加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12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开展经费,比2021年减少3.94万元,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14.27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2021年增加3.14万元,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历年结余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万元,增长37.31%。其中:基本支出37.06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6%。其中:全年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为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6%。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项)。年初预算为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年初预算为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
(四)教育支出(205类)教育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2%,主要用于教育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年初预算为38.74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1%。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为38.74万元,支出预算为1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2%。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养老保险(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年初预算为38.74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的初预算的24.55%。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
(八)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年初预算为1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全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绿化养护
(九)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为14.27万元,支出预算为1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10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9%。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年终调整预算,支出减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单位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2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化养护;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9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1.97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园林绿化管理养护 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11.97万元,执行数11.97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 分。对鱼峰辖区64条道路7934株乔灌木和22条块绿47332.7m²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绿地整洁、乔灌木整形修剪、施肥、松土、除草、缺株补植、常规病虫防治、垃圾清理、干枯枝处理、补植改植、园林设施及小游园的维护等着力抓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2023年,将紧紧围绕全局2022年工作重点,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全力打造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共同推动全局工作整体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