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参与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辖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辖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配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辖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药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三)指导辖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辖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鱼峰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共有直属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鱼峰区计生协会。
(三)事业单位6个,为鱼峰区羊角山卫生院、鱼峰区荣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鱼峰区白沙镇卫生院、鱼峰区里雍镇卫生院、鱼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鱼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035.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51.1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8万元,下降0.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2.1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03.85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经费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2432.0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0.17万元,增长13.55%,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新增住院部,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3396.03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7.59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收到下拨疫苗款。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41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使用历年结余经费支付历年欠款。
8.上年结转和结余1284.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34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未付计生特殊家庭奖扶金结转使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035.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917.4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6.57万元,增长6.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7.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以及保障各机关部门的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6.87万元,下降37.6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日常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5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与托育建设。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7.46万元,下降47.81%,主要原因是:托育建设资金拨款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12711.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疫情防控补助等项目。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99.7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拨付疫情防控补助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住院部人员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43.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5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二层机构人员变动。
2.结余分配353.5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7.86万元,下降32.19%,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了住院部,人员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耗材费用都大幅度增加,所以结余分配数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764.9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9.42万元,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无法结转至当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3.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4.91万元,下降7.45%。其中:基本支出1323.84万元,项目支出5689.22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02万元,支出决算为70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8.64万元,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设备购置与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慰问困难群众。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38万元,支出决算为5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托育建设。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8.6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经费。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1%。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3%。主要用于鱼峰区荣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相关工作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319.59万元,支出决算为35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9%。主要用于鱼峰区羊角山卫生院、白沙镇卫生院及里雍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4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8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6%。主要用于鱼峰区疾控中心人员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8%。主要用于鱼峰区卫生监督所人员经费和相关工作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99%。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8%。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重大公共卫生补助。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6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11.88%。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0.4万元,支出决算为228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7%。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87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疫人员工作补助、除四害经费及核酸检测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4.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5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2%。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21%。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15%,比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目。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此项目。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4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5.15%, 比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上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6.35万元,降低78.1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比2022年增加9.98万元,增长87.47%。主要原因是:发放上年度疫情补助。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97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97%。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相较低,主要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工作经费无法及时支付到位。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本级部门及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相对较低,主要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工作经费无法及时支付到位。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8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5971.79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62.6万元,执行数255.048万元,执行率为97.12%,自评得分为99.71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