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7-30 11:1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指导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负责辖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辖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辖区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辖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辖区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辖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辖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辖区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汛演练,灾害信息员培训,“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与培训。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辖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辖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8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5.3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3.53万元,增长45.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1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5.94万元,增长57.11%,主要原因是:消防工作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1.2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41万元,下降97.76%,主要原因是:支付柳东新区转入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41万元,增长144.79%,主要原因是:结转柳东新区转入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8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5.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0.09万元,增长51.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31万元,下降66.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7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976.1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购置消防车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7.98万元,增长60.51%,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助、消防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4.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使用结转资金支付未支付费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5.94万元,增长57.11%。其中:基本支出188.60万元,项目支出845.57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9.71 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单位医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主要原因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应急宣传活动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主要原因用于消防经费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6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0。开支内容包括: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的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2022年,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183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比2022年增加6.72万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采购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38%。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同时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鱼峰区消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82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鱼峰区消防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10万元,执行数822万元,执行率为115.77%,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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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应急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指导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负责辖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辖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辖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配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辖区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辖区消防工作,指导辖区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辖区森林山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辖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下拨和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定辖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辖区防灾减灾工作,开展防汛演练,灾害信息员培训,“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与培训。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辖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敏捷、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高辖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0人,其中行政在职10人,事业在职0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80.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5.3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3.53万元,增长45.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1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5.94万元,增长57.11%,主要原因是:消防工作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1.2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41万元,下降97.76%,主要原因是:支付柳东新区转入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41万元,增长144.79%,主要原因是:结转柳东新区转入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8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5.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0.09万元,增长51.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31万元,下降66.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7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9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976.1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购置消防车辆。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67.98万元,增长60.51%,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助、消防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4.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使用结转资金支付未支付费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1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75.94万元,增长57.11%。其中:基本支出188.60万元,项目支出845.57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9.71 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单位医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主要原因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项目,主要用于应急宣传活动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0万元,支出决算为8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主要原因用于消防经费支出。

(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6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1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7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0。开支内容包括: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的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持平,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2022年,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183万元,原因是压缩经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比2022年增加6.72万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采购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38%。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年初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同时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可衡量,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单位预算资金相匹配。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鱼峰区消防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82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鱼峰区消防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10万元,执行数822万元,执行率为115.77%,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