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工作的各项监督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辖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区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等工作,并可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辖区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职能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四)负责统筹推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区本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负责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辖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有利于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政务环境。与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主动走进园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送信心上门。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审批服务各项改革任务,结合鱼峰区工作实际开展“一件事套餐”和“一业一证”等改革试点。加强“全城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率,推进各项创新改革举措在基层落地实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0.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9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45.4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45.40%,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0.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9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45.4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76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5万元,增长84.33%,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保险缴费系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5.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包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今年单独分类列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7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3万元,增长84.45%,主要原因是: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保险缴费系数调整。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51万元,增长45.40%。其中:基本支出100.905万元,项目支出0.015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44万元,支出决算为6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22年度部分津贴补贴。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预算类别调整而来,主要用于年底分配伙食补助。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从其他单位划转而来。主要用于党员活动项目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7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9%。较年初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2023年,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比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由负责全区接待工作的单位统一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2万元,降低34.6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比2022年增加6.52万元,增长207.6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能及时发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理财水平,我单位本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办整体支出情况较好,年初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0.015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党员活动和党员关爱基金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06万元,执行数0.015万元,执行率为25.00%,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具体分析2023年度支出情况,结合分析结果,及近三年变化及未来政策情况,做好下一年度预算和执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