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负责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工作、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和维护。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隶属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机构,是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整建制并入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保留鱼峰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牌子。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8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8人,事业在职18人。
第二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51.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0.9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98 万元,增长12.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7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45 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23 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1 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调整。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因为余额有未使用完的经费。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51.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9.7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77万元,增长12.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4.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39万元,下降 33.43%,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98万元,下降28.34%,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3.卫生健康支出13.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75万元,下降63.88%,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调整。
4.城乡社会支出(212类)152.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87万元,增长25.33%。
5.住房保障支出(212类)20.8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6万元,增长46%。
6.结余分配0.0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1 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历年结余。
7.年末结转和结余11.2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历年结余。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45万元,增长13.47%。其中:基本支出233.73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本单位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61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5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机关服务(03项)。年初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为4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6%。主要原因:全年预算调整。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年初预算为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保障职工医疗。
(五)城乡社会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为23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主要原因:全年预算调整。
(六)城乡社会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年初预算为23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3%。主要原因:全年预算调整。
(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为27.32万元,支出决算2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20%。主要原因:全年预算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要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3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全年预算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原因财政资金紧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及车辆购买保险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 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56 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56 万元,支出决算为0.5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56 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及购买保险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园林养护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56万元,平均每辆0.5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园林绿化养护;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38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1、园林绿化管理养护 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8万元,执行数6万元,执行率为15.78%,自评得分为10分。
2、对鱼峰辖区64条道路7934株乔灌木和22条块绿47332.7m²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绿地整洁、乔灌木整形修剪、施肥、松土、除草、缺株补植、常规病虫防治、垃圾清理、干枯枝处理、补植改植、园林设施及小游园的维护等着力抓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的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3、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住建中心根据项目预算安排,对该项目经费进行了核算评估,做到不挪用、不挤占、不超预算,合理支出,专款专用,使经费管理使用发挥最佳效益。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计划安排,上述项目严格按照鱼峰区住建中心管辖范围的树木植被进行社会化管理的请示、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单位委托柳州市众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单位组织内控小组人员进行季度验收,并根据工作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做到项目任务完成,审核结算到位,经费使用符合上级规定要求。
5、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情况
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程所管辖绿地、小游园和行道树,项目有效地增加了城区的绿地面积,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污物、无积水、清洁卫生。树木基本无病虫害症状,新植、补植行道树存活率100%以上,道路绿化带保存率98%以上,改善了生态环境,达到了绿化美化效果。
6、下一步改进措施,在2023年,将紧紧围绕全局园林绿化养护工作重点,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全力打造园林绿化景观效果,共同推动全局工作整体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